农业部关于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6-11-14 0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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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水利)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信息进村入户是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也是当前的突出“短板”,对促进农业现代化,缩小城乡差距意义重大。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信息进村入户,2014年以来连续三年中央1号文件和《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都对信息进村入户作出战略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农业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已在26个省份116个县开展了试点工作,探索出一套较为可行的制度机制,为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助力城乡一体化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各试点地区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开展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形成了多元持续推进的良好态势。同时,信息进村入户试点过程中也存在资源统筹不够、渠道共建不足、线上线下不匹配等问题,整体服务效益尚未充分发挥。为集聚资源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快农村信息化服务普及,以信息化引领驱动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培育改造提升“三农”新动能,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推进农业现代化的中心任务,以打造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平台为目标,以线上线下农业融合发展为主线,着力加强农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进资源聚合和机制创新,着力完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加快形成以农业部门为主、各部门通力协作、各级政府全力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基层干部群众真心拥护的建设和发展格局,尽快修通修好覆盖农村、立足农业、服务农民的“信息高速公路”,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动力。
坚持服务村户发展。紧紧围绕村户发展实际需要,以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信息服务为着眼点和落脚点,夯实“全要素、全过程、全系统”的农村信息服务基础,切实提高农民群众运用信息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增收致富的能力。
坚持统筹协同推进。做好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增强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统筹发挥政府和市场作用,集聚相关部门、行业、领域的资源和力量,各方协同、上下联动、共建共用,形成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的强大合力。
坚持体制机制创新。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采取开放式设计,留足创新空间和对接端口,依靠技术应用创新、建设运营机制创新、服务模式创新,形成“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农民主人”的可持续发展格局。
坚持线上线下融合。加快实体农业的数据化、在线化改造,以信息流带动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物资流等各种生产要素向农业农村集聚,形成“线上农业”和“线下农业”融合发展格局,实现产业链重构、供应链畅通、价值链提升。
力争到2020年,信息进村入户基本覆盖全国所有行政村,“政府+运营商+服务商”三位一体的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信息高速公路”基本修通,政类服务、民类服务、商类服务在一个平台协同运行,服务延伸到村,信息精准到户,基层信息服务体系基本健全,服务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大幅提升。
(四)整省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农业部将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研究制定方案,建设运行国家信息进村入户公益平台,通过先建后补、奖补结合,采用竞争性申报方式确定国家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示范省,带动各省份分批次整省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省级农业部门要牵头做好本地区建设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电信运营、电子商务、邮政快递、金融机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相关企业单位,全面推进本省信息进村入户。整省推进地区要明确建设运营主体,采用“民建公补、公管民营”的方式,按照“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宽带、有网页、有持续运营能力”的标准,重点建设好益农信息社,确保网络全覆盖、服务无盲区、运营可持续,实现普通农户不出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出户就可享受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
(五)创新信息进村入户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入推进相关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政府+运营商+服务商”三位一体发展模式,构建政府推动力、市场活力、社会创造力相依相进的动力机制,依靠公益服务聚人气,实现商业服务可持续。统筹各方资源、加强部门协同,健全政府与运营企业的合作机制,优化运营企业与益农信息社一体运作、共建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机制,构建部省共建、省级统筹、县为主体、村为基础、社会参与、合作共赢的建管体制和市场化运行机制。整省推进地区要以省为单位,坚持创新发展,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取向,探索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诚信守法、有经济实力和运营活力的建设运营企业,不断完善信息进村入户市场化运营机制。
(六)完善农村基层信息服务体系。整省推进地区要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基层服务设施和条件,引导企业等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建设运营,发挥市场主体在技术、人才、资金和信息基础设施等方面的优势,支持科研机构、企业研发信息系统和终端产品。加强村级信息员选聘培育,优先从返乡创业农民工、大学生及有志于从事信息服务的农村青年中选聘信息员。利用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现有培训项目资源以及12316服务体系、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将传统手段与现代手段相结合,开展全方位、多元化、立体式的培训。选择基础条件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地区,建设信息进村入户区域培训中心。积极利用信息进村入户平台,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农民提供精准、实时的农技推广服务。依托信息进村入户,加强现代信息产业新技术、新产品的发布推广和培训体验服务。探索创新信息采集方式,开展农业生产、农村经济运行信息的采集、监测,完善基础信息数据库,运用大数据技术深度挖掘分析,为广大农民提供信息服务,为政府决策提供信息支撑。
(七)加快构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整省推进地区要通过行政、技术、市场等手段,探索农村地区公共服务资源接入方式,推动服务资源的数据化和在线化,创新服务资源融合共享机制。以国家信息进村入户公益平台为基础,逐步整合现有各类农业信息服务系统。加强12316公益服务能力建设,加大涉农部门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整合力度,加快公共服务体系与基层农业服务体系融合,为农技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机作业调度、动植物疫病防控、测土配方施肥、农村“三资”管理、政策法律咨询等业务体系提供服务农民的信息通道、沟通手段和管理平台。引导气象、交通、教育、文化、科技、医疗、就业、银行、保险、电信、邮政、供销等涉农资源信息接入,有效对接全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综合信息平台,推动涉农服务事项一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
(八)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和监管体系。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建设运营、资源共建共享、风险防控、延伸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制度规范,指导各地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工作。整省推进地区要研究制定益农信息社管理办法,建立益农信息社登记、备案及管理考核制度,研究制定村级信息员选聘、培训、管理、考核办法,建立信息进村入户服务规范,明确公益服务职责、商业服务内容及标准、法律责任,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建设,有效防控技术风险、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确保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安全规范推进和运行。整省推进地区要坚持以目标为导向,强化制度执行,强化过程监督管理,严格激励约束,严格责任落实,将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或单独进行绩效考核,确保监管有效、风险可控。
(九)加强组织领导。在农业部的工作指导下,推动示范省将信息进村入户作为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成立由政府主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领导机构,各级也要强化推进领导力量,统筹协调资源,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落实。
(十)完善政策措施。整省推进地区要认真落实国家相关支持政策,制定出台配套措施,强化村级信息员就业扶持,减少事前准入限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的作用。区别公益服务与商业经营,财政资金原则上只补贴公益项目。
(十一)强化督查考核。农业部将定期对各省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的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实行绩效考核。整省推进地区要细化推进措施,抓紧建立和完善责任落实与监督考核机制,加强资金监管,加强项目管理,明确进度安排,按计划有力推进。
(十二)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对信息进村入户有关政策措施、典型经验、发展成效的宣传力度,开展技术产品、服务平台、运营模式推介,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信息进村入户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