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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农超对接”到“农社对接”
发布时间: 2016-12-07 09:25   分享到:

 
近年来,农业部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积极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广泛开展农超对接,不断创新产销对接机制,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56万家合作社与超市建立了稳定的产销关系,江苏等地一批合作社在城市社区陆续开设了直销店、连锁店。

大力支持合作社广泛参与“农超对接”

 

做大做强合作社,着力培育农超对接主体。大力推动合作社率先开展标准化生产,实施安全生产记录管理,实现合作社产品质量可追溯。据农业部统计,1243家合作社的2598种鲜活农产品还通过了“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等农产品质量认证。同时,本着农民自主自愿、自下而上的原则,引导合作社之间的联合与合作。

 

加大扶持力度,完善优化农超对接环境和条件。2010年12月,农业部与商务部共同召开全国农超对接现场会,联合下发全面推进农超对接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搭建对接平台、培育对接主体、加强指导监督等方面措施。积极与商务、财政等部门沟通,扩大农超对接财政扶持范围,对合作社储藏保鲜、物流配送等方面的建设给予补助。

 

强化服务,畅通农超对接渠道。2009年以来,农业部连续在北京、湖北、黑龙江等地组织举办合作社产品展示推介会;组织第九届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合作社产品展示展销专场,全国28个省(区、市、计划单列市)的38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报名参展;会同商务部在华东、华中等六大片区开展“全国农超对接进万村”行动。针对部分地区少数蔬菜品种出现的“卖难”问题,积极与有关超市企业磋商,推动有关企业加大直采力度。

 

据统计,2011年,各级农业部门举办农产品展示展销会、洽谈会6000余场次;帮助15634家合作社与大型连锁超市或流通企业建立了产销关系,达成交易额(或意向金额)533亿元,取得了农民增收、消费者满意、超市盈利、多方共赢的好效果。

 

支持引导合作社开展“农社对接”

 

针对蔬菜流通环节多、农民卖菜难和居民买菜贵并存等问题日益突出,各地探索开展了农社对接。上海社区服务菜点从5年前的8个已发展到现在的72个,受益居民从5年前的1万多人次增加到目前的50余万人次,供应的菜品从12种增加到目前的45种。广东、重庆、贵州等地开展农校对接,支持合作社直供高校社区、食堂。2011年9月,西南大学、重庆大学等10所重庆市高校组织开展农校对接。山东、河北、厦门、扬州等地在批发市场和条件成熟的大型超市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生鲜农产品直销专区(专柜),在省内各农贸市场应优先安排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产自销摊位,支持合作社开展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快速检测、储藏加工、保险服务、物流配送能力建设。据统计,2011年,合作社开设直销点(店)5342个,销售金额约95亿元。2011年,农业部启动了农社对接试点,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项目中安排专门经费,支持北京、湖南、烟台等地开展试点,引导合作社与城市社区开展对接。继续深入开展农超对接、农社对接等产销衔接。

 

进一步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深入开展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支持引导合作社率先开展标准化生产,健全成员档案,实施安全生产记录管理,实现合作社产品质量可追溯。

 

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共同完善政策、加大扶持、统筹规划,支持合作社在公益性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市场开设直销点,在城市社区建立直销店、连锁店,拓宽合作社产品营销渠道。加强合作社信息化建设,鼓励合作社通过网络信息系统实时发布供求信息,强化市场信息的收集发布、分析判断和预测预警,为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指导服务。逐步开展网上签约和交易试点,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继续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合作社产品展示展销活动,鼓励合作社与超市、高校、社区、农资生产企业等开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社对接、农企对接等系列对接活动。

 

           文│龙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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