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农民,我就想知道“三权分置”会不会把我的地整没了
发布时间: 2016-11-17 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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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宣告着一场新的土地革命以及城镇化全面拉开帷幕。
什么是“三权分置”
简单来说,你的地还是你的地,“三权分置”就是赋予了你一项新的权力。如果你希望继续种地,也是可以的,并不会因此而损害到利益。不想种的话,大可以摇身变“地主”,这边收着地租,自己去外面闯闯。
因此,三权分置的核心是原来的承包权的价值化,将承包权转变为农民集体所有权的份额;而将土地的实际占有使用权交给专业农业经营者。
三权分置首要的效果是农民集体可以按照出价最高者配置土地,实现土地最优化经营。而且可以不拘泥于农民身份,将土地分配到最能有效利用的主体手中,使农地得到有效利用。
衍生出的经营权,会吸引到很多大户、企业进行农业投资,也会刺激地方建立集体合作经营的企业,从而提升劳动生产率,有了他们的加入,也会带动起整个地方的发展。
而农民有了土地的租金作为保障,不但可以解决在城市的基本生活,还能在城市成为工人或做生意赚钱,如此农民进城的利益就有了保护,同时在城市生活有了基本保障。想进城的农民就有了“靠山”、有了一条退路。
当农民从农村土地上解放出来到城市工作、生活,人均生产率会比在农村更高,这些生产率的提升将会推动我国GDP的可持续增长,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开辟了新路径。
不变的是权利,变化的是内容。确保农民个体在集体土地经营中的参与权和收益权,是三权分置改革的关键。因此,三权分置改革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循序渐进、因地制宜推行。